当机关受理案件后,就会给出受案回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 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Copyright © 2019- qichevr.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