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1-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安委会组成-1-
第三章安委会主要职责-1-
第四章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2-
第五章会议制度-3-
第六章附则-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
第一章总则-4-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4-
第三章各部室安全生产职责-6-
第四章附则-1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15-
第一章总则-15-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15-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7-
第四章附则-18-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19-
第一章总则-19-
第二章缴存类别与系数-19-
第三章缴存与兑现-20-
第四章附则-2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5-
第一章总则-25-
第二章事故报告-28-
第三章事故调查-29-
第一章事故处理-32-
第五章附则-35-应急管理工作制度-36-
第一章总则-36-
第二章应急管理组织-37-
第三章应急预案管理-37-
第四章应急保障-38-
第五章应急实施-39-
第六章其他规定-39-
第七章附则-40-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41-
第一章总则-41-
第二章安全培训与考核-41-
第三章其他规定-43-
第四章附则-43-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44-
第一章总则-44-
第二章考核范围与内容-45-
第三章考核方式-45-
第四章奖惩方式-46-
第五章附则-47-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工作制度-48-
第一章总则-48-
第二章方针目标制订依据-48-
第三章方针目标制定程序-48-
第四章方针目标的展开-48-
第五章方针目标的实施-49-
第六章方针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诊断与考核-50-
第七章附则-50-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51-
第一章总则-51-
第二章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51-
第三章环境保护责任-51-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综合利用-54-
第五章污染事故的处理-54-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55-
第七章附则-55-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办法-56-
第一章总则-56-
第二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56-
第三章附则-58-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59-
第一章总则-59-
第二章安全生产信息报送-59-
第三章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61-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报送-63-
第五章附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办法-73-
第一章总则-73-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分类-73-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74-
第四章附则-75-消防管理制度-78-
第一章总则-78-
第二章消防器材、设施管理-78-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79-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80-
第五章隐患整改-80-
第六章附则-81-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82-
第一章总则-82-
第二章驾驶员证照管理-82-
第三章车辆证照管理-82-
第四章车辆安全检查-83-
第五章车辆行驶安全-83-
第六章特殊情况行车安全-84-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理-84-
第八章附则-85-重大危险源预防及处置管理办法-86-
第一章总则-86-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分类-86-
第三章安全管理职责-87-
第四章辨识、登记、评估和备案-87-
第五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88-
第六章监督管理与监控--
第七章安全检查-90-
第八章附则-90-工伤管理办法-93-
第一章总则-93-
第二章执行标准-93-
第三章工伤认定程序-93-
第四章工伤保险待遇-94-
第五章附则-94-安全费用管理办法-96-
第一章总则-96-
第二章安全费用来源-96-
第三章安全费用使用范围-96-
第四章安全费用计划的编制与审批-97-
第五章作业项目的设计及实施管理-97-
第六章费用项目的使用管理-97-
第七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97-
第八章安全费用的财务管理-98-
第九章附则-9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00-
第一章总则-100-
第二章特种作业分类-100-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01-
第四章总则-102-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03-
第一章总则-103-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类-103-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105-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管理-106-
第五章处理-107-
第六章附则-108-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09-
第一章总则-109-第二章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购置-110-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110-
第四章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111-
第五章特种设备及安全设施操作要求-112-
第六章附则-113-基建期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114-
第一章总则-114-
第二章带班值班人员职责-115-
第三章带班值班规定-115-
第四章其他规定-117-
第五章附则-118-4-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安委会组成
第三条安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
第四条安委会委员由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安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选任及变更由公司研究决定,并由公司印发通知。
第六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人兼任。
第三章安委会主要职责
第七条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方针、目标、和措施。
第九条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十条安排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重大工作事项。
第十一条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中重大或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十二条完成上级单位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章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十三条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第十四条督促检查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并向安委会如实报告。
第十五条定期汇总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安委会报告。
第十六条拟定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并向安委会报审。
第十七条承办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第十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安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员会议。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
第二十条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全员会议或有关成员、有关部室参加的临时会议、专题会议或扩大会议。
第二十一条安委会会议议题原则上由安委会办公室拟定,也可由各委员或各部室提议,会议议题需提前经会议主持人批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安委会会务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筹备,会议议题及安排应提前报知各委员。
第二十一条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印发公司各部室,并报送安委会全体委员。
第二十一条安委会委员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主持人同意后,可委托本部室其他负责人参加。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12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省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安全生产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室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界定。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体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应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和员工必须把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各自工作职责范围,负有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二)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二)主持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
(三)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负责推广安全生产领域内先进的科技成果、管理方法和工作经验;
(五)组织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协调消除事故隐患;
(七)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
(九)组织公司职权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责任;(十一)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第公司分管其他工作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二)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
(三)支持配合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四)参与分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承担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应领导责任;
(六)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各部室安全生产职责第九条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负责落实公司安委会有关决议和要求,拟定并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
(三)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编制与实施;
(五)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审和更新,参与协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与上报,并建立事故档案,牵头组织各类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七)负责公司防汛降温费的发放工作;
(八)组织开展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监督、检查、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九)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环保设计审查和安全、环保验收工作,负责消防验收工作。
(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编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执行;(十一)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十二)组织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新员工公司级安全培训;(十三)组织建立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十四)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十五)监督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十六)审批动火、动土申请,负责一级动火的现场监管;(十七)负责各级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安全人员会议;(十八)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总结及评比工作,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十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室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公司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调公司后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组织建立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协调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七)协调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
(八)参与做好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九)参与和本部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一条生产运行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的安全规程和规定;
(二)负责制订和修改工艺、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按相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验;
(四)按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编制生产作业方案;
(五)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六)负责组织设备缺陷整治,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七)组织建立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保证“三同时”规定在建设项目设计中得到落实;
(九)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设计的管理工作;
(十)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十一)参与和本部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二)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室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将安全生产业绩考核情况纳入全员绩效考核;
(三)负责本部室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部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五)负责办理用工手续(含临时工),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六)负责做好新员工的体检工作,执行天然气行业的规定和女工保护规定,并根据职工禁忌证明的要求,安排新员工招收和职工岗位调配工作;(七)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八)组织建立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一)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的奖惩兑现工作;(十二)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以及相关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十三)执行劳动法,合理安排职工休假、疗养;(十四)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十五)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十六)参与和本部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七)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室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建设项目负管理责任;
(二)负责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进行;
(三)负责本部室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部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五)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消防和职业卫生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六)制定或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七)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八)组织建立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十)参与和本部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十一)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五条经营计划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室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本部室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部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组织建立部室内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协调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安全费用计划审查,统一纳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五)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六)参与和本部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六条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室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公司资金预算及执行,保证资金安全;
(三)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基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负责审查安全生产费落实情况;
(五)负责本部室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部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六)组织建立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八)参与和本部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七条物资供应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室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管理好本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部室的安全管理文件;
(三)负责仓储区域、设施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执行仓库管理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
(五)负责本部室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部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六)组织建立本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八)参与和本部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十物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本部室安全生产工作;
(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负责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参与事故抢险,负责现场救护工作;
(四)负责公司社会治安管理、设施管理及水、电、气、暖的安全供给;
(五)负责协调公司后勤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部室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部室人员的安全意识;
(七)组织建立部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九)参与和本部室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配合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规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属于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项,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研究并做出相关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制定依据为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集团公司下达给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公司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拟定,经公司安委会主任审核,提交公司安委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公司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变化和安全生产目标的适应性,安委会可以对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进行适时调整。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控制如下:
(一)杜绝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不发生B级一般以上责任性生产安全事故(含工程建设事故、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四)C级一般责任性生产安全事故不大于4次;
(五)不发生较大(级)以上责任性突发环境事件;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100%;
(七)新进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第七条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负责拟定,经安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层层分解,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予以落实。
第各部室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部室的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年底前报安委会备案。
第九条公司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根据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公司对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或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部室或者个人,依据本制度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室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部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室依法对部室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事故的;
(二)发生事故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四)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十三条公司其他人员因未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室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人员因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视情节轻重,由监察机关(部室)或者任免机关(部室)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相应政纪处分。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政纪处分时间自处分决定发出之日算起,各处分期限分别为:调离岗位,三个月;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留用查看,三十六个月。
第十六条公司人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十七条公司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部室)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四章附则
第十本制度中事故分级标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奖惩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本着全员参与、责任共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以安全责任和风险差别为分级分类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技术部为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的归口管理部室。
第二章缴存类别与系数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与奖惩采取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的方式进行,风险抵押金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根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或调整。
第四条按照各部室的职责和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实行不同的风险抵押金标准。风险抵押金标准共分为两个类别(详见附件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和奖惩标准)。一类:安全管理专职部室、负责生产技术的职能部室。二类:其他职能部室。
第三章缴存与兑现
第五条安全风险抵押周期采用公历年制,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抵押金每年年初缴存,抵押周期内缴存标准如有浮动,应据实及时进行差额补退。
第六条各部室风险抵押金缴存以部室为单位向计划财务部缴存。缴存标准需经办公室和安全技术部审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定,主要领导审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办公室负责收缴。
第七条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缴存标准以缴存当月所在岗位为标准,兑现亦按此标准兑现,全年不作调整。调入人员和试用期转正人员从调入或转正当月缴存风险抵押金,考核周期亦从当月开始折算;调出和退休人员,考核周期按当月截止时间折算,抵押金与奖惩在第二年年初统一结算。
第公司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安全生产业绩考评情况,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系数并完成兑现。第九条公司每年初与各部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管理职责,年度末,按照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60%权重)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40%权重),对安全生产业绩以百分制进行综合评价打分。考评依据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在职在册在岗人员(含劳务用工、不含试用期人员,以办公室出具的人员名单为准)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责任制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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