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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了多次全年一次性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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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1.一般来说, 年终奖 或者一次性奖金会在年末的最后一个月发放。那么,奖金的 个税 征收办法有两种。第一种是将奖金作为一个月的 工资 计算,另一种则是将奖金平均分配到每个月计算税收。 2.相信大家都了解,个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也就是如果年终奖是6000元的话,需要缴纳的税收就是6000减去3500,得到的2500,然后1500按照3%计算,还有1000按照5%计算。最后得出的就是最后需要缴纳的税收。 3.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一个月)。 4.所有的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只允许使用一次,不允许重复使用,适用那种计税方式,单位有同意的方式,都会有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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