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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是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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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是否征收??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的免税、减税项目由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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