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的担保人有两种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民间借贷纠纷担保人的后果:
1.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且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未能履行债务前,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