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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不给补偿,应该怎么办?

来源:汽车vr网

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无故辞退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1、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2、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一个月工资,如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员工辞退后公司拒绝补偿,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当员工辞退后,公司拒绝给予补偿,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首先,员工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其次,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单、通知等,以证明公司拒绝补偿的事实。然后,与公司进行沟通,提出合理的要求,并以书面形式记录沟通过程。如果公司仍不配合,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或仲裁。最后,如有需要,可以考虑向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依法行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合理维权,保护合法权益。辞退需明确理由,或支付补偿金。双方协商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无故辞退违法,可申请仲裁或索赔。赔偿标准为每年两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一个月计算。员工可采取法律行动,咨询律师,收集证据,与公司沟通并记录,申诉或仲裁。最终可考虑诉讼维权,维护合法权益。冷静、理性,依法行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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