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包括卡换证):
1.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向所在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2.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换领《北京市居住证》。
注: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注:网上申请居住证,需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居住时间证明
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注: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4.个人近期照片
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5.代办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
(1)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3)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2.委托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注:网上申请只接受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办理,不能代办。
扩展资料:北京市居住证旧称北京市暂住证,并不等同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获得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在部分情况下可以获得等同于京籍的资源和条件。
法律依据:《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七条【暂住登记】来京_员申报暂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来京_员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