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章盖的不清楚,是不可以在原上补盖的。企业开具的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强调“一次性”。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专用章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 单位和个人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qichevr.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