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共同负责房贷。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归属需协商,不宜判定。共同贷款购房属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的贷款为共同债务。若无法协商,处理方式为:1.双方同意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2.一方主张所有权,评估机构评估后,需给予补偿;3.双方不主张所有权,可申请拍卖房屋并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离婚了房贷需要一起还。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及债务
离婚后,夫妻需要面对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分割问题。首先,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分割纠纷。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财产的划分。对于共同的债务,可以根据责任和负担能力进行合理分配。若协商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的判决进行分割。此外,还需注意法律程序和法律效力,确保分割协议或判决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以达成双方满意的分割方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分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协商或调解是解决分割纠纷的首选方式。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平合理的分割方案,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的划分,并根据责任和负担能力合理分配共同债务。如协商困难,可寻求法律援助并通过判决分割。需注意法律程序和效力,确保协议或判决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保持冷静理性,达成满意的分割方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