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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偿员工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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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一、设备设施赔偿包括哪些

设备设施赔偿方面争议最大。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拆迁和一般操作规程对此项目是适当赔偿,而不是充分赔偿;

(二)是没有中介机构能够进行专业评估,无法出具评估报告;

(三)是被拆迁方无法提供大量详细的损失资料;所以虽然现在已有拆迁单位委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此项目评估,但评估价值与企业实际损失差距较大。

二、企业停业损失怎么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应以实际情况为准,一般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停产停业损失费用不仅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确定的补偿数额,还有员工工资的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往往直接影响企业补偿总额,该部分的补偿也是企业拆迁实践中出现争议较大的部分。每家企业的经营情况都不尽相同,没有也不可能出现清晰明确的补偿标准,这部分补偿的弹性空间很大,且损失的举证责任在企业被拆迁人,企业被拆迁人往往因为收集不到合适的证据而失去这部分补偿,因此,企业遇到征地拆迁时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倘若觉得取证有难度,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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